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海關今日(23日)與南區區議員、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及房屋署在南區鴨脷洲邨進行聯合反私煙宣傳活動;向居民派發宣傳品,介紹海關打擊私煙的工作及私煙相關法例的最新修訂,包括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的最高罰則已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並向屋邨保安員講解發現懷疑私煙活動時的應對方法。
海關指,如發現有公屋單位涉及私煙罪行,會在法庭審結案件後通知房屋署跟進。海關呼籲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切勿以身試法買賣私煙或派發私煙傳單,以免留下案底影響前途。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致力打擊私煙活動。海關亦會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有關私煙的違法行為。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發任何形式的吸煙產品廣告(包括任何傳單),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市民可致電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熱線2961 8823舉報懷疑派發私煙傳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