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87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其中瓦房店红富士苹果、瓦房店葡萄、瓦房店闫店地瓜、瓦房店黄元帅苹果、赵屯小米、瓦房店虾皮、瓦房店海参、得利寺大樱桃等8个产品跻身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列,转化数量位于辽宁省县级行政区域第一名。

地理标志产品的成功认定,源于瓦房店市对特色产品系统性的培育与扶持。近年来,瓦房店市成立了4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和30个品牌工作站,共挖掘具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海产品、手工艺品、药材等成长性地理标志产品14件,并进行了梯次培育,提前做好品牌布局,做到成熟一件,申报一件,运用一件、规范一件。

在品质把关过程中,瓦房店市指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积极运用溯源平台,做到地标产品件件有标准,件件可溯源。要求企业严格把控生产管理规范,将品质作为企业的生命线,品质不过关,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品牌推广上,瓦房店市鼓励企业参加国内的各种展销会、推介会,积极运用线上推广平台。并成立30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助力企业加入守护品牌行动。挖掘地标产品的历史渊源,发展历程,赋予品牌文化内涵,讲好品牌故事。

瓦房店市地理标志资源丰富,为保证地理标志文化的追溯与传承,助力地理标志品牌的打造,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基层乡镇,遍访市场主体、业内专业人士,整理了瓦房店市目前发展成熟和发展前景好的14件特色产品,从产品特色、自然因素、人文因素、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取得荣誉等六个方面作了系统的撰写,记载到《瓦房店市志》中,为今后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瓦”字号品牌提供文献支撑。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张仁军